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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中南四街117号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四街117号厂内 | ||||||
建设项目性质 | 扩建 | ||||||
行业类别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139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干粉砂浆) | ||||||
实际生产能力 | 与设计生产能力一致 | ||||||
劳动定员和 生产班次 | 新增职工20人,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设备运行时间合计2400h/a)。 | ||||||
环评时间 | 2012年5月 |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 天津市环境 影响评价中心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年5月18日 | 环评报告 审批单位及环评 批复文号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津开环评[2012]048号) | ||||
投入试 生产时间 | 2012年7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6年10月 19~20日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天津华夏建筑 设计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建筑工程公司 | ||||
实际总投资 | 5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52万元 | 比例 | 10.4% |
一、前言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厂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四街117号,主要从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干粉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1)在现有厂区的2号厂房与2号仓库之间空地建设150m2的干粉砂浆搅拌车间,并在车间内安装1座粉煤灰筒仓,2座水泥筒仓,2座矿粉筒仓,2套搅拌系统,1套控制系统,2套成品散装系统,搅拌系统和料仓安装相应除尘装置;2)在现有2号厂房内安装两台砂材进料机、两台引风机及一套除尘装置,该厂房也作为砂石料的暂存场所;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完成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编制,2012年5月18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件号:津开环评[2012]048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描述,本项目砂浆搅拌车间共安装5台除尘器,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对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独立的除尘器由5台减少至3台,所有粉尘最终汇总至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具体变动情况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序号 | 环评阶段初步 设计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污染物排放 及治理情况 |
1 | 在砂浆搅拌车间为2座水泥筒仓安装1台除尘器,设置独立排气筒1根 | 2座水泥筒仓均安装仓顶除尘器,粉尘由仓顶除尘器中的滤芯截留,起到除尘效果,独立排气筒取消。 | 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的仓顶除尘器出口(呼吸口)废气回合至车间唯一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
2 | 在砂浆搅拌车间为1座粉煤灰筒仓和1座矿粉筒仓安装1台除尘器,设置独立排气筒1根 | 粉煤灰筒仓和矿粉仓均安装了仓顶除尘器,粉尘由仓顶除尘器中的滤芯截留,起到除尘效果,独立排气筒取消。 | |
3 | 在2号车间,为砂材上料系统安装1台除尘器,设置独立排气筒1根 | 安装独立除尘器1台,独立排气筒取消 | 3台除尘器出口的废气回合至车间唯一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
4 | 在砂浆搅拌车间为混合搅拌系统安装1台除尘器,设置独立排气筒1根 | 安装独立除尘器1台,独立排气筒取消 | |
5 | 在砂浆搅拌车间为成品散装系统安装1台除尘器,设置独立排气筒1根 | 安装独立除尘器1台,独立排气筒取消 |
该项目于2012年5月开工,2012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期间,因订单不足停止生产,2016年下半年开始接受订单重新启动生产,目前生产接近正常。
在本项目试生产期间,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对照单”的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内容进行了自查。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于2016年4月赴项目现场进行了核实,认为:“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符合,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可以开展验收监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与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赴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10月19、20日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现场监测期间生产负荷>75%,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二、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环保总局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津环保监测[2003]6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2]234号《关于下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2012.5;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津开环评[2012]048号“关于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种批复文件。
三、工艺及产排污分析
3.1生产工艺分析
图3.1-1 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进料
本项目涉及的原料包括以下①至③类。其中,
①砂子:本项目所用砂子为成品砂,在使用时不需要进行烘干加工。散装砂子通过密闭车辆运输至2号厂房内的砂子仓库中,卸料时门窗关闭,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②水泥、矿粉、粉煤灰:本项目所用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用密闭罐车运输进厂,在搅拌车间内通过加压输送至2座水泥筒仓、1座粉煤灰筒仓和2座矿粉筒仓备用。
③引气剂:本项目使用的引气剂为袋装形式,按订单需求在生产中进行添加。
混合搅拌
本项目涉及的混合搅拌过程包括以下①至③
①由铲车将砂子投入2号厂房东侧的砂坑中,砂坑与砂斗提机的入口相连,砂子通过斗提机进入计量斗内进行称重,称重后进入搅拌机内。砂子进料粉尘(g1)通过集尘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至车间唯一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②水泥、矿粉、粉煤灰均由筒仓库底进入密闭输送带中,由输送带送至计量斗称重后进入搅拌机。水泥、粉煤灰、矿粉由提升机出料口落入计量斗时产生少量粉尘(g2),由独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汇总至车间唯一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③引气剂由人工称量后通过搅拌机的加料口加入搅拌机。引气剂为晶状体,加入过程不产生粉尘。
上述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搅拌混匀后作为成品干粉砂浆直接进入散装成品储料仓。
(3)成品外运
成品均通过密闭罐车以散装形式外运。成品通过储料仓底部输送至外来散装罐车。散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g3)由独立除尘器除尘后汇总至车间唯一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3.2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表3.2-1 污染物治理与排放
类别 | 产生车间(工艺) | 产生位置 (工序) | 污染物 | 污染物治理措施 | 最终去向 |
废气 | 2号厂房 | 砂材进料系统 | 颗粒物 | 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 | 全部粉尘汇总至1根17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
砂浆搅拌 车间 | 砂浆混合搅拌系统 | 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 | |||
成品散装系统 | 旋风除尘器 | ||||
水泥筒仓进料 | 仓顶除尘器 | ||||
粉煤灰筒仓进料 | |||||
矿粉筒仓进料 | |||||
食堂 | 烹饪过程 | 饮食业油烟 | 安装xgj-jd-4型静电式饮食油烟净化器具有中囯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 净化后有组织排放 | |
废水 | 盥洗室、卫生间等生活设施 | 生活污水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 | 隔油池、化粪池 | 排放量0.004万t/a,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理 |
噪声 | 2号厂房、砂浆搅拌车间 | 搅拌机、空压机、引风机 | 噪声 | 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直接排放 |
一般废物 | 2号厂房、砂浆搅拌车间 | 除尘器等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174t/a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回用不外排 |
生活垃圾 | 办公室等生活设施 | 员工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3t/a | 集中收集暂存 | 由泰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四、执行排放标准
4.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4.1-1 废气排放标准及限值
排放 位置 | 污染 因子 | 排气筒高度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 执行标准及依据 |
砂浆搅拌车间排气筒p1 | 颗粒物 | 17 | 20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 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
注:环评批复中执行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已废止,本次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表4.2-1 废水排放标准及限值
序号 | 排放位置 | 污染因子 | 标准限值mg/l(ph除外) | 执行标准及依据 |
1 |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 | ph值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限值 |
2 | 悬浮物 | 400 | ||
3 | 化学需氧量 | 500 | ||
4 | 生化需氧量 | 300 | ||
5 | 氨氮 | 35 | ||
6 | 总磷 | 3.0 | ||
7 | 动植物油类 | 100* | ||
备注:“*”表示此污染因子在db 12/356 -2008中无限制,执行gb 8978-1996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 |
4.3噪声排放标准
表4.3-1 噪声排放标准及限值
排放位置 | 污染 因子 | 区域 类别 | 标准限值db(a) | 执行标准及依据 |
北侧厂界 | 噪声 | 3类区 | 昼间6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五、监测方案
5.1监测点位示意图
5.2 监测方案
表5.2-1 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位置 | 污染因子 | 周期 | 频次及时间段 |
砂浆搅拌车间排气筒p1 | 颗粒物 | 采样2周期 | 3次/周期 |
表5.2-2 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位置 | 污染因子 | 周期 | 频次及时间段 |
厂区废水总排口w总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 | 2 | 3次/周期 |
表5.2-3 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位置 | 污染因子 | 周期 | 频次及时间段 |
北侧厂界界外1 米处 | 厂界噪声 | 2周期 | 2次/周期 |
注:本期项目的东、南、西三侧均为该公司的其他厂房,对相应厂界噪声影响较小,故不做厂界噪声监测与评价; |
5.3监测标准及依据
表5.3-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 项目 | 废气采样 | 样品分析 | |
采样方法及依据 | 分析方法及依据 | 最小检出量 |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 0.1mg/m3 |
表5.3-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依据 | 使用仪器 | 最小检出量 |
ph | 《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ph计 | 0.01(仪器精度)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电子天平 | 4mg/l |
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生化培养箱 | 0.5mg/l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1989 | 滴定管 | 5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5mg/l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1mg/l |
动植物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0.04mg/l |
表5.3-3 噪声监测内容及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及依据 | 使用仪器 | 最小检出量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 35db |
5.4.1监测期间的工况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运行。
5.4.2采样和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
1、水质监测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技术要求,对布点、样品保存、运输等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2、废气监测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 -1996)的技术要求对监测布点、采样、监测等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3、噪声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技术要求对布点、仪器校准、数据处理等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4、个别项目对现场采样和监测有特殊要求的依据相应标准的质量控制要求;
5、现场监测涉及所有的采样设备和监测仪器均进行了定期的检定和期间核查,保证仪器设备的稳定、准确;
6、污染物排放口和采样平台等均满足《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第57号)。
5.4.3实验室内质量控制
实验室的计量仪器定期进行检定(包括自校准)和期间核查,需要控制温度、湿度条件的实验室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且监控手段有效。样品的流转、保存、复测及放弃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实施。个别项目对实验室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依据相应标准的质量控制要求实施。
实验室所报送的数据根据情况采取空白值、精密度、准确度、质控样品、校准曲线、加标回收、人员比对等质控手段,所有原始记录和报告经过采样负责人、分析负责人、好报告负责人三级审核,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
六、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6.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6.1-1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及建设落实情况对照表
序号 | 类别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及建设落实情况 | |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一 | 工程建设内容 | 根据该项目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同意在开发区西区所选地址(南大街以南、中南四街以北,公司现有厂址内)建设“1条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干粉砂浆)生产线”项目。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二 (一) | 有组织废气 | 该项目生产车间须封闭设计,车间侧墙不应安装排风机(轴流风机)。卸料、投料、计量、混配、装车等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收集并经除尘器处理后由5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标准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水泥制品生产标准; | 实际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对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独立的除尘器由5台减少至3台,排气筒由独立的5根减少至1根17米,具体变动情况见第二页表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已废止,本次验收监测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其他方面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予以落实; |
三 (二) | 无组织废气 | 该项目应加强车辆进出仓库及产品散装过程环境管理避免无组织排放。该项目需设置粉尘卫生防护距离50米,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砂浆搅拌车间采用封闭设计,搅拌车间5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集中办公区; |
三 (三) | 废水 | 该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三 (四) | 噪声 | 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项目临近厂区北侧厂界,距离其他三侧厂界较远,本次不进行验收监测; |
三 (五) | 固废 |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物应妥善收集、储存,并进行综合利用;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174t/a回用生产,生活垃圾3t/a由泰达环卫公司定期清运 |
三 (六) | 总量 | 该扩建项目实施后与一期工程叠加后全厂排入市政管网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后)为化学需氧量0.66吨/年、氨氮0.054吨/年,经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区进一步处理和削减后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131吨/年、氨氮0.0081吨/年。 | 全厂排入市政管网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0.0076吨/年、氨氮0.0023吨/年,经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和削减后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0024吨/年、氨氮0.0006吨/年,满足环评批复总量要求。 |
七、监测结果
7.1废气监测结果
表7.1-1 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 (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监测 点位 | 监测项目 | 第一周期 | 第二周期 | 排放标准限值 | 各周期最大值达标情况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
砂浆搅拌车间废气排气筒p1 |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1.0 | 1.1 | 1.1 | 4.5 | 1.1 | 1.1 | 20 | 达标 |
排放速率 | 5.12 ×10-4 | 5.92 ×10-4 | 5.90 ×10-4 | 2.91 ×10-3 | 5.76 ×10-4 | 5.81 ×10-4 | / | / | ||
执行标准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 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
7.2废水监测结果
表7.2-1 废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 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监测结果 日均值 | 排放标 准限值 | 日均值 达标情况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w总 | ph值 | 2016.9.28 | 7.50 | 7.75 | 7.71 | / | 6~9 | 单次最大、最小值达标 |
2016.9.29 | 7.73 | 7.64 | 7.73 | / | ||||
悬浮物 | 2016.9.28 | 46 | 45 | 50 | 47 | 400 | 达标 | |
2016.9.29 | 50 | 46 | 49 | 48 | ||||
化学需氧量 | 2016.9.28 | 87 | 70 | 79 | 79 | 500 | 达标 | |
2016.9.29 | 84 | 65 | 72 | 74 | ||||
生化需氧量 | 2016.9.28 | 27.3 | 23.3 | 25.3 | 25.3 | 300 | 达标 | |
2016.9.29 | 26.3 | 21.3 | 23.3 | 23.6 | ||||
氨氮 | 2016.9.28 | 23.6 | 22.8 | 22.2 | 22.9 | 35 | 达标 | |
2016.9.29 | 23.2 | 22.7 | 22.0 | 22.6 | ||||
总磷 | 2016.9.28 | 2.21 | 2.14 | 2.51 | 2.29 | 3.0 | 达标 | |
2016.9.29 | 2.36 | 2.36 | 2.36 | 2.36 | ||||
动植物油类 | 2016.9.28 | 0.09 | 0.08 | 0.04 | 0.07 | 100 | 达标 | |
2016.9.29 | 0.43 | 0.07 | 0.10 | 0.20 |
7.3噪声监测结果
表7.3-1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位置 | 监测时段 | 一周期 | 二周期 | 所属功能 区类别 | 排放标准限值 | 最大值 达标情况 |
北侧厂界 界外1米 | 上午 | 58 | 59 | 3类昼间 | 65 | 达标 |
下午 | 56 | 59 | 3类昼间 | 65 | 达标 |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气排放总量计算公式:gi=ci×n×10-3式中:gi—污染物排放总量(吨/年);ci—污染物排放速率(千克/小时);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表8.1-1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 物名称 | 本期工程排放速率(kg/h) | 本期设备年时基数(h/a)1) | 本期工程 排放总量(t/a)2) | 本期工程核定总量(t/a)3) | 全厂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t/a) | 全厂污染物核定排放总量(t/a)4) | |
颗粒物 | 排气筒p1 | 9.60 ×10-4 | 2400 | 0.0023 | 0.87 | 0.0023 | 0.87 |
1)本期设备年运行时间由企业提供;
2)本期污染物排放总量由排气筒p1的排放速率×设备年运行时间算出;
3)本项目批复并没有给出颗粒物总量,此处参考环评43页5、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公式:废水:gi=ci×q×10-2,式中:gi-污染物排放总量(万t/a);ci-污染物排放浓度(mg/l);q-废水年排放量(t/a)。
表8.1-2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物名称 | 本期废水排放浓度(mg/l) | 本期污染物排放量(t/a) | 本期核定排放总量(t/a)3) | 全厂排放总量(t/a)5) | 全厂核定总量(t/a)4)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t/a) | 排放增减量(t/a) |
废水排放量 | / | 0.004万t1) | / | 0.01万t2) | / | / | 0.004万t |
化学需氧量 | 76 | 0.0030 | 0.19 | 0.0076 | 0.66 | 0.0006 | 0.0024 |
氨氮 | 22.8 | 0.00091 | 0.014 | 0.0023 | 0.054 | 0.00031 | 0.0006 |
1)本期废水排放量由企业提供;
2)全厂废水排放量由企业提供;
3)本期核定排放总量出自环评批复;
4)全厂核定排放总量均出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5)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全厂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浓度×10-2;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的计算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废水排放量0.004万t/a,出厂废水排至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理。该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即codcr 60mg/l、氨氮(以n计)15mg/l。化学需氧量出厂排放浓度低于一级b标准值。
(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
g=∑q×n×10-7
g:排放总量(吨/年);∑q:各工位平均排放量之和(千克/小时);
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②固废处置总量
g处置量=0.0177万t /a
③固废排放总量
g排放量=0万t /a
说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具体产量参照本监测报告“表3.2-1”。
九、验收监测结论
(一)监测结果
《天津悦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涉及的污染物排放因子包括:1)废气 砂浆搅拌车间的颗粒物;2)废水 生活污水;和3)厂界噪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与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赴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10月19、20日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现场监测期间生产负荷>75%,满足验收监测要求,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对本项目砂浆搅拌车间废气排气筒p1 2个周期、每周期3频次的监测结果显示: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两周期监测最大值符合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2、废水监测结果
对厂区废水总排放口2个周期、每周期3频次的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3、噪声监测结果
对本项目2个周期、每周期2频次的监测结果显示:北侧厂界噪声排放值全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昼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说明:东、西、南三侧厂界距离本项目100米以上,且中间由公司其他厂房隔离,噪声影响小,本次验收未做监测与评价。
(二)总量核算结果
1、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0.0023t/a,满足环评核定总量0.87t/a要求。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003t/a、氨氮排放总量0.00091t/a,满足环评批复化学需氧量0.19t/a、氨氮0.014t/a的要求。
3、固废废物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装置过滤产生的粉尘174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公司自行收集回用于生产;该项目产生生活垃圾3t/a,由泰达环卫公司定期清运。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
(三)建议
1、本项目在砂浆材料入库、上料和分装过程中容易产生粉尘,作业中应严格控制车间门窗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砂石料上料、砂浆搅拌以及散装系统均安装独立除尘器,建议加强对除尘器的日常维护管理,保证除尘器运转正常。
3、2号厂房砂石材料暂存场所应做好防尘管理,改善员工作业环境。